何庆丰同志在湖北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上的讲话

时间:2018-09-21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与时俱进   开拓创新

为推动全省国有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201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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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庆丰同志在湖北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上讲话


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各位代表:

大家上午好!

在全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之际,我们在此召开湖北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大家济济一堂,回顾成果,总结经验,组建团队,谋划未来。刚才,大会听取了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的工作报告,通过了新修订的章程,选举产生了新一届领导机构,为今后的工作奠定了基础、指明了方向。在此,我谨代表省政府国资委党委,向大会的胜利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向新一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各位理事的当选表示热烈祝贺!向出席大会的各位领导、嘉宾和全体代表表示衷心感谢!

湖北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第三届理事会换届以来,在刘新权会长的领导下,在全体会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防范企业法律风险、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搭建法务交流平台、反映会员诉求、维护会员权益、提升会员素质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提升国有企业法治工作水平、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得到了各级政府、广大会员和社会各方的认同和肯定。省政府国资委党委对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的工作是充分肯定的,对近年来取得的成绩表示祝贺。

在举国上下步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征程中,新一届协会理事会和领导班子从今天起就正式上任了。新的队伍,新的面孔,面对新的目标任务,必将产生新的气象,也会有新的作为。下面,针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协会工作,我讲五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适应新形势,正确把握协会工作方向


在党的十九大胜利闭幕之际,新一届协会面临着全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从外部环境来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来把握,开启了中国法治建设新篇章。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今年以来,中央、省委连续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对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完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和公司律师制度、开展“七五”普法等作出部署安排,全面依法治国各项举措渐次展开,任务更加明确、要求更加具体,国有企业法治建设的任务与要求越来越高。

从国有企业内部需求来看,当前,随着新一轮国资监管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将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层次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国有企业法律事务将更趋专业化、复杂化,国有企业面临的法律需求将日益凸显。例如,公司制改革、多元股东持股情况下,如何规范行使股东权、向所出资企业派出股东代表、维护股东权益,亟待从法律角度开展前沿研究,并依法制定公司治理、经营管理等各项制度。在加快改制上市、整合控股上市公司等工作中,如何处理好国有产权变更、权利义务承继等问题,需要熟悉掌握《证券法》有关规定和上市监管规则。在国有企业做强做大的过程中,如何通过市场手段依法运作,既应对好反垄断调查,又学会运用反垄断法律武器打破国外竞争对手的市场垄断,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反垄断法》的深入研究。在国有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境外投资大幅增加的形势下,如何加强对境外机构、离岸公司和投资项目的有效监管,确保境外国有资产安全,需要根据国内、国外不同政策和法律,制定完善企业各项内控制度。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如何按照《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分配制度规定,对企业各种用工形式、薪酬分配等进行依法规范和调整。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如何健全完善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的相关规章制度。如何正确把握和有效满足这些法律需求,既对国有企业法治工作提出了新课题,也对企业法律顾问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

因此,作为一个旨在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升国有企业法治建设能力和水平的社团组织,湖北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在为国有企业提供专业培训和咨询服务、加强业务指导和信息交流、普及法律知识、提高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水平、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依法治企等方面,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此,协会要牢牢把握自身宗旨和职能定位,要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下,结合新一轮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实际需要,坚持正确方向,扎实开展工作,为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和企业法治建设提供优质服务,将强化企业法治建设作为促进企业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全力开创企业法治建设新局面,使企业治理、决策和经营管理不断走向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促进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


二、围绕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协会职能作用 


协会作为省政府国资委主管、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登记管理的专业性社团组织,是联系政府和企业、司法界以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需要探索符合自身特点的发展方式,必须围绕服务企业改革大局,找准定位,发挥好功能作用。重点要发挥好三个方面的作用:

一是参谋助手作用。协会建设的直接目的是为了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最终目标是为了促进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协会作为企业法治建设的补充力量,要依托在法律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领域的专家顾问优势,积极主动地服务于企业治理和管理提升,充分发挥“智囊团”作用。要定位于法律理论研究、法务信息交流、法律顾问培训、会员沟通这四项功能,协助各级各类国有企业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总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全面风险防范体系,推动企业由依法维权、依法经营向依法决策、依法治理、依法管理等更高层次提升。要积极了解掌握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进展情况,总结推广成功的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积极提出对策建议,为推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作出协会应有的贡献。

二是桥梁纽带作用。协会不仅要与企业、与政府有关部门联系密切,而且要和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和司法机关建立广泛的联系。要围绕政府关心、企业关切、社会关注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把单个企业想做而不好做、政府部门想做又无暇顾及的事作为事业来做。要协调好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当好政府部门的助手、当好政策法规的宣传员、当好法治精神的弘扬者和理论研究的领路人。

三是组织和引导作用。协会在组织法律科研和群众性法律学术活动方面,具有其独特优势。要充分利用这一优势,组织和引导企业法务部门、社会各界开展丰富多彩的理论研究、学术交流和业务培训活动。当前,要深入研究新问题,通过多方位、多层面、多渠道的活动,活跃思维,提高企业法律顾问素质,解决工作难题,服务企业发展。


三、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协会工作水平


一是搞好法律理论研究。搞好法律理论研究是协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协会要在已经取得成绩和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新一届理事会成员学历高、职称高、水平高、力量强的有利条件,制定理论研究规划,紧扣热点难点问题,加大调研力度,增强工作的前瞻性, 组织开展符合实际的特色专题研究活动, 不断开拓新的服务领域和空间,研究新形势下企业新的法律需求,探索适合新形势的协会工作方法,及时发现和研究方向性、倾向性的问题,积极提出建议,形成解决一些重大问题的指导性和建设性意见,帮助企业排忧解难。要提高调研质量,多出理论研究精品,力争在重点领域实现新的突破,力争及时搞好法律理论研究成果的转化。

二是抓好国有企业公司律师队伍建设。“国以才立,政以才治,业以才兴”,成就事业的关键在人才。今年来,在省司法厅的大力支持下,我省率先在全国启动国有企业公司律师制度,全省各级国有企业已经有97名法务工作人员符合国有企业公司律师颁证条件,待会将要领取律师工作证。这支队伍,是企业法律顾问的中坚力量,也将是国有企业法治建设的主力军。协会要进一步与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沟通合作,要将公司律师的服务、培训、考核等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为公司律师履职尽责提供支持。我们还要在全省国资系统内,创造条件积极开展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岗位职业等级资格评审工作,并逐渐向全省国有企业推广。

三是搞好服务。服务是协会发展的基础。当前,协会的会员虽然调整为企业法律顾问个人,但是,为广大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保驾护航,才是协会发展的最终目的。因此,协会要改变当前一些企业法律顾问仅仅充当“消防员”角色、在企业出了问题后才忙于补救的现状,通过各种途径宣传、呼吁、帮助企业提升法律顾问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层次,使企业法律顾问真正能够在企业经营决策中发挥好法律风险的超前防范和事中控制作用,让企业远离“法律陷阱”,实现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


四、增强政治意识,加强协会党的建设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是整个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湖北省委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依托省委组织部成立了省委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并要求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社会组织必须单独建立党组织。为落实中央、省委的有关要求,省国资委直属机关党委已正式批复,同意协会设立功能性党组织,成立湖北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党支部,由胡勇华秘书长任支部书记,蒋恺中同志任纪检委员,冯君同志任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下一阶段,协会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将协会的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研究谋划、同步部署推动,相互融合、相互促进,要发挥好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参与社会组织管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战斗堡垒作用,担负好组织会员、凝聚会员、服务会员的职责,助推协会跻身全国一流协会行列。


五、营造良好环境,不断促进协会发展壮大

今天的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是在各方面的支持和共同努力下完成的,协会的进一步发展仍然需要大家的支持和帮助,必须集中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群策群力,促进协会不断发展壮大。协会肩负着为政府和企业双向服务的职责,办好协会也需要得到政府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双重支持。

希望全省广大企业法律顾问、特别是国有企业的总法律顾问和分管负责人,要一如既往地支持协会工作,积极参与协会活动,尽力出谋划策、创造条件,共同把协会这个企业法律工作者自己的“家”建设得更好。

省政府国资委作为协会的主管部门,对协会工作负有指导、协调、服务的职责,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协会按照章程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搭建交流平台,切实维护企业法律顾问的合法权益,为企业法律顾问建功立业、展示才华创造良好条件,让广大企业法律顾问各尽其才、才尽其用。当然,协会也要主动向国资委、民政厅请示汇报工作,争取相关部门的领导和支持。

同志们,协会新一届领导班子产生后,协会工作必将翻开新的一页,开启新的局面。我们相信,在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下,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在徐志国会长的带领下,新一届协会理事会一定能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履行协会职能,为推动全省国有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