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企业转型发展的法治体系建设实践

时间:2018-10-10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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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胡桂林,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1990年7月进入武钢集团工作,现任武钢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兼任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校外导师、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企业法律事务分会副秘书长、湖北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社会职务。

胡桂林同志在武钢集团从事流程管理、体系建设、企业重组改革、公司治理、审计和法律事务管理等工作二十余年,具备丰富企业管理和法律事务管理经验。曾获“中央企业百优法律顾问”等荣誉称号。主导的多项企业管理创新成果荣获国家和行业奖,其中《大型钢铁企业境外资源投资的法律风险管理》获国家一等奖,《以风险防范为核心的海外业务合规管理》、《企业海外经营业务属地化管理实践》、《大型企业集团的合规管理实践》、《大型钢企集团总部管控体系变革》等获冶金行业管理创新成果一等奖。参与编写《企业境外法律风险防范国别指引·加拿大》、《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实务》两部专著。)

武钢集团是新中国成立后兴建的第一个特大型钢铁联合企业,2016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武钢集团与宝钢集团实施联合重组,组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武”)。中国宝武资产规模7395亿元,位列《财富》世界500强第204位,在全球钢企中排名第二。2017年,中国宝武实现钢产量6533万吨,营业收入4642亿元,利润140亿元,武钢集团实现营业收入361亿元,经营利润36亿元。

武钢集团于1980年设立法律顾问处,是新中国第一家设立法律事务机构的工业企业。近年来,武钢集团积极推进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法律工作体系不断健全完善,法律工作与专业管理逐步实现有机融合,在实践中逐步形成符合企业实际的法治工作体系,为企业科学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法治工作连续三年被国务院国资委评价为A级,武钢集团被评为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湖北省首批法治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创造的10余项法治建设相关管理成果获得市级以上奖励,其中国家一等奖1项,冶金行业一等奖2项。

一、在实践中探索,逐步建立具有自身特色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一)确立了法治工作的“一个目标”

即“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因违法经营导致的重大法律纠纷为零”。这也是检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从2013年起,连续6年将因违法经营引发的重大法律纠纷为零纳入公司年度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目标,与安全生产等目标一同部署推进。

(二)明确了法治工作的“两个重点”

一是公司规章制度的合法合规性动态建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调整,对接落实中国宝武管控要求,完善公司层面制度体系,实现制度管理全覆盖。2017年,公司法律事务部对新修订的135项制度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规章制度合法合规。开展法律监督,参与制度宣贯和落实情况检查,实现“人在体系中、事在流程里、权在制度下”的目标。

二是以合同管理为主线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在经常性业务中推行格式合同,格式合同文本经法律事务机构审核后使用。非格式合同签订前,报法律事务机构审核,法律意见采纳情况书面反馈。加强合同履约过程管理,对合作方的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进行动态监控。对法律纠纷案件定期进行统计分析,举一反三查找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及时在公司内部进行警示、提醒,促进合同管理提升。

(三)形成了法治工作“三确认”的工作方法

确认法律风险源、确认法律风险防范化解措施、确认法律风险防范责任人,建立了从法定代表人到岗位责任人的完整的法律风险防范责任链条。通过系统梳理企业内部法律需求,提示各专业管理领域潜在法律风险,提出防范化解措施来防范和化解企业各类风险。重点对经济合同、对外投资、劳动用工、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安全等专业管理领域的风险源进行了梳理和完善。

(四)实现了法律管理与专业管理有效融合

切实做好法律风险的事前防范与事中控制,做到企业设到哪一层级,法律服务就延伸到哪一层级,企业业务拓展到哪里,法律服务就跟进到哪里。2017年法律事务部为公司70项重要决策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在公司制改制、“压减”、“处僵治困”、“三供一业”移交等改革工作中,指派专人参与工作专班,参与制订工作方案,逐户分析,按照法律法规和工商管理要求,排出具体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各项工作全部达进度目标。围绕绿色城建公司参与PPP项目建设需要,组织开展项目风险识别、评估和防范,形成《 PPP项目内部评价指导意见 》及《PPP新政策对武钢集团发展PPP业务的影响分析报告》。确保公司重大项目在各阶段不留任何风险“死角”,对项目在每个节点的法律风险都能提出有效的防范和化解措施。

二、在实践中完善,逐步健全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总法律顾问制度

(一)设立总法律顾问岗位

2010年在11家重要子公司设立总法律顾问岗位,2013年将总法律顾问制度全面延伸到各子公司。通过制度明确各子公司可根据需要设立总法律顾问岗位,明确总法律顾问的任职要求、工作职责、年度述职要求及享受的待遇。

(二)建立两级法律事务机构

下发《关于调整优化集团总部机关机构职能的方案》,明确构建法律管理两级责任体系,由公司法律事务部根据子公司业务规模和工作需要,明确子公司法律事务机构的设置原则,子公司根据武钢集团原则意见,设立法律事务机构或配备专兼职法律事务人员。

(三)健全法律工作制度体系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宝武对法律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修订完善《管理文件管理办法》、《法律事务管理办法》、《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商标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

(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一是在实践中形成了“三个善于”的履职和能力标准:即善于用法律专业的眼光观察和思考企业管理过程中的问题和漏洞,发挥法务人员的专业优势;善于用管理的语言表达和解释企业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问题,体现了法务人员的综合能力;善于从管理的角度提出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的措施和建议,履行法务人员的基本职责。

二是培养复合型法律人才。重组之初为夯实法治基础,从各单位选拔合同管理、劳动人事、规划、财务、销售等岗位业务骨干及部分法务人员30余人,组织开展为期6个月的半脱产法律知识技能培训,7人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既适应了法务人员专业化、专职化的要求,又为公司聚焦向外转型发展储备了一批复合型法律人才。逐步将具备法律职业资格或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向产业调剂输送,截至2017年底,武钢集团法律事务人员40人,持证上岗率80%。

三是提升法务人员履职能力。搭建中国宝武法务、武钢集团法务和社会律师的工作协同平台,交流工作经验,相互学习借鉴,重大法律问题共同研讨、成果共享。建立子公司总法律顾问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选2-3家总法交流发言。组织法务人员总结提炼实务工作经验,编写《企业法律纠纷实例解析》等5部普法教材,完成国资委组织的《企业境外法律风险防范国别指引·加拿大》、《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实务》编写。

三、在实践中创新,逐步形成符合企业实际的法律管理工作体系

(一)加强法治工作组织领导

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宝武关于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成立普法依法治企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领导武钢法治建设工作,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制订《法治工作新五年规划实施方案》,按照年度分解,制订年度《法治工作要点》,组织各部门、子公司承接落实。

(二)建立分层管理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

两级法律事务机构实行分层管理、协同配合的管理模式,公司法律事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法律事务,为子公司重大经营事项提供法律支撑服务。子公司负责具体办理日常法律事务工作,重大法律事项报公司法律事务部协调处理。形成业务上有管理、强指导,工作上有分工、重协同,人员力量上有交流、可调配的“一体化”运作机制。

(三)完善法务人员履职形式

法务人员通过法律意见书、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提示、法律风险防范报告等形式,提出书面法律意见。制订《关于规范法律意见书的指导意见》,促进法律审核从高过手率向高质量提升。因未经法律审核,或者虽经审核但未采纳正确法律意见而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相关领导人员责任;经过法律审核,但因重大失职未发现严重法律风险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相关法务人员责任。

(四)健全法律监督评价机制

下发《子公司组织绩效评价方案》,将法治工作成效作为管理类指标,纳入子公司组织绩效评价指标。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检查评价,用硬措施保证法治工作落实。建立监督管理会商机制,构建业务驱动的法律与审计、纪检监察、财务大监督体系,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实现对子公司经营状态的及时跟踪和穿透式健康预警,进一步提升监督效能和风险防范能力。

四、在实践中提升,逐步形成依法治企的法治文化氛围

(一)分层次抓重点,提升各级管理人员法治能力

制订《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将领导干部、经营管理人员作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对象。各级党委中心组带头学习宪法法律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保证学习时间和效果。将法律培训纳入公司领导人员轮训内容,连续两年在公司高级管理者研修班上,对典型法务案例进行剖析,相互启发,识别法律风险和管理薄弱环节,以案学法,增强“关键少数”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借助国资委法治讲堂,每两个月组织一次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培训,邀请法院法官、法学院专家进企业,讲授企业诉讼风险与防范、应收账款管理、重大项目法律风险管理等,不断提升经营管理人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二)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

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充分利用“幸福武钢”微信公众号、武钢法律事务管理系统、武钢职工网上服务平台等开展法治宣传。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结合公司实际,自行编写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问答,利用微信、网络平台宣传。各子公司同步通过“武钢物流”、“武钢江北”等微信平台进行宣传,开展法律知识竞答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组织参加湖北省法治动漫微电影大赛,15部作品入围,3部作品获奖,武钢集团被评为优秀组织单位。与青山区法院共同制作的微电影获得宣传片类三等奖,展示了企业法治形象。

法治工作的价值,始终体现在保障和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大局上。今后,武钢集团法治工作将按照国资委和中国宝武的统一要求,在工作部署、组织实施上有机衔接、有序推进,围绕全面建设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企业目标,坚持法治体系、法治能力、法治文化一体建设,为武钢集团转型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